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成立于1990年12月1日,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职责,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的主要职能包括: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制定业务规则;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组织、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进行监管;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职能。
深交所以建设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使命,全力支持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国家战略实施。2004年5月,中小企业板正式推出;2006年1月,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开始试点;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启动,深交所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以及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系统协调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架构基本确立。深交所坚持从严监管根本理念,贯彻“监管、创新、培育、服务”八字方针,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截至2010年6月30日,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1012家,其中主板485家,中小企业板437家,创业板90家,市价总值56073亿元。此外,69家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公司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2010年上半年,深交所首次公开发行总筹资额1543亿元,总成交金额97297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日趋完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转变增长方式的功能日益显现。 |